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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招考办研招函〔2016〕5号》文件内容,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将于4月11日至15日进行。
投档原则
省招考办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16个科目组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
录取体制
专升本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同时对未录取考生的未录原因负责做出解释,并负责对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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